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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承接制造业有序转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湘工信产业合作〔2026〕113号
2026-04-03

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承接制造业有序转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湘工信产业合作〔2026〕113号
省直有关单位,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商务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制造业有序转移的战略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我省“一带一部”区位优势,抢抓国家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的历史机遇,加快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奋力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现将《关于支持承接制造业有序转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商务厅

2026 年 4 月 3 日

关于支持承接制造业有序转移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家制造业有序转移战略部署,立足湖南区位优势和产业特色,加快承接产业转移,着 力 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 总体目标

到 2028 年,围绕 建设 现代化产业体系,聚焦“强链、补链、延链”,精准引进一批高关联、高技术、高带动的重点制造业转移项目;梯度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龙头企业、 制造业单项冠军 企业和专精特新 中小 企业 ;统筹建设一批特色鲜明、配套完善、承载力强的产业转移承接重点园区,推进“园区+ 产业链+ 创新链+ 资金链”融合发展、提质升级。到 2030 年,省内承接 制造业 转移政策环境更加完善,产业 布局进一步优化,区域协同显著增强,建成全国重要的 制造业 转移承接高地。

二、 重点任务

(一) 优化 制造业 承接新布局

立足资源禀赋 、 产业基础和区位 优势,明确各区域重点承接产业,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衔接,实施分类指导,差异化布局,分领域明确 制造 业转移重点项目,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1. 长株潭地区发挥科创引领作用,打造 优势产业与 高端制造承接集聚区。依托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湘江新区、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国家级平台,对接国家重大生产力和创新体系布局。重点承接新一代信息技术、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装备、中小航空发动机及通用航空、 北斗规模应用 、新能源汽车、先进储能材料、生物医药及 高性能 医疗器械、人工智能、量子科技、 先进 钢铁材料等产业,以及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等 服务型制造。
  2. 湘南地区发挥 国家级 产业 转移 承接 平台 作用,打造 科技 产业配套基地和加工贸易承接区。依托国家级产业转移示范区,统筹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科 技产业配套基地,打造 高标准、高质量加工贸易承接 区。重点承接输变电装备、稀土新材料、新能源材料、盐卤化工、生物医药、电子元器件、绿色矿业、智能衡器计量、有色金属加工、轻工纺织、农副产品加工等产业。
  3. 大湘西地区发挥西部陆海新通道作用,打造 特色产业集聚区。依托中欧班列、怀化国际陆港、渝长厦高铁等 战略物流通道,完善综合交通枢纽功能,以通道优势带动资源要素集聚,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布局,建设成为 对接成渝、联动中部 、 贯通亚欧、连接东盟 的 重要制造业转移 承载地。重点承接有色金属新材料、生物医药、电子元器件、工程机械装备及零部件、农副产品加工、新型建材、轻工纺织等产业。
  4. 洞庭湖地区 发挥通江达海门户作用,打造 临港 开放型产业集聚区。依托长江黄金水道和“三区一港五口岸”等国家级口岸平台,发挥“一江一湖四水”通江达海优势,联动 长江中游港口群,提升区域口岸通关 便利化 与枢纽集散功能,推进城陵矶港产城融合与临港 制造业集聚发展。重点承接先进碳基材料、 北斗卫星终端、 电子元器件、生物医药、 石油化工 、船舶、农副产品加工等产业。

(二) 拓展 制造业 承接新载体

强化国家级战略平台赋能,升级重点区域载体功能,深化省际协同,推动 跨区域价值共创。加快布局数字孪生、零碳园区等新型基础设施,推动园区智慧化、专业化、低碳化转型,打造具有全国竞争力的 制造业 承接支撑体系。

  1. 做强国家级战略平台。以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核心引擎,聚焦科技成果转化、高端要素集聚和制度创新,提升承接高端制造和关键环节能力 ; 用好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三大片区功能,吸引外向型制造企业和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落地,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 制造业 转移承接平台; 以郴州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为载体,借助“跨境一锁”通关模式,提升湘粤非铁海联运郴州站点发展水平,建设好国际物流通道; 加快怀化国际陆港、永州陆港等平台提质升级,打造集“多式联运+ 国际物流+ 出口导向制造”于一体的综合枢纽,构建衔接国内国际双循环的现代物流体系,为高效承接国际国内制造业有序转移提供强力支撑。
  2. 深化省际合作共建平台。深化省际战略协同,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深化湘鄂赣务实合作,加快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强化湘江西岸科创走廊与武汉光谷创新带联动,培育光电子、高端装备等跨省产业走廊; 深度融入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加强与长三角、成渝产业协同,聚焦有色金属、航空航天等战略领域,共建重大基础设施,共谋产业链布局;提速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建设,深化 先进装备制造及绿色再制造、航空航天与 低空经济、 深海科技与蓝色经济、农产品精深加工与种业协同、 生物医药 与大健康、绿色矿业与新材料、数字服务与自主安全计算 等领域合作,推动制度创新与项目资源双向流动,加强产业协作、区港联动,构建“内陆智造+ 沿海开放”新发展格局。
  3. 提升园区综合承载平台。强化 园区“主战场”作用,统筹推进“九通一平”、仓储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降低企业落地及生产运输成本;优化细化园区管理体制和入园政策,同步推进 数字 园区、绿色园区和零碳园区建设,发展“园区+ 大数据”“园区+ 云服务”“园区+ 数字孪生”等模式,打造 支撑制造业全流程管理 的数字化运营平台;全面提升园区公共服务能力,以园区为主要载体,建设研发中心、人才中心、创新创业平台和金融服务平台,形成产学研协同创新、科技成果转化、金融服务和市场化运作于一体的综合承载平台,持续提升园区 智能化、绿色化 、融合化 发展 支撑 能力。
  4. 打造国际合作承接平台。依托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 怀化国际陆港、中非经贸株洲陆港、湘潭中部国际机械园等核心载体,加快建设承接国际 产业 转移的试点园区和产业合作示范区;完善跨境产业合作联络机制,重点打造“东盟资源+ 湖南制造+ RCEP 市场”的跨境合作体系;充分用好全球湘商大会、中非经贸博览会、中非经贸深度合作先行区和境外合作园区等开放平台,深化与非洲及其他重点区域在 装备制造、 基础设施、产能合作、农产品加工等领域的互利合作,推动湖南与国际市场在贸易、投资和产业链延伸方面的全链条对接。

(三) 创新 制造业 承接新模式

围绕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立足湖南比较优势,着力在区域协同、产业互嵌、开放合作等方面,探索多元化、系统化、高能级的产业合作新模式,拓宽 高质量承接 制造业 转移路径。

  1. 优化 资源招商承接模式。依托湖南省自然资源全要素市场平台,系统推动与长三角、粤港澳、京津冀、成渝地区建立常态化 联系,精准 对接 制造业转移需求;围绕土地、能源、空间、劳动力等核心要素,科学筛选重点招商资源项目,实行“一项目一档案、一链条一方案”的管理机制,提供全生命周期、全流程服务保障;强化省内资源统筹,立足本地资源禀赋和环境条件,鼓励各市州指导县市区因地制宜,聚焦细分领域培育 1—2 个特色 产业,引进战略投资者和合作伙伴,推动资源高效利用与 链条 延伸升级,构建省内外联动、上下游贯通、区域协同发展的资源招商格局。
  2. 构建应用场景承接模式。积极探索“以场景换投资、以需求引项目”的场景招商新模式,系统建设“应用场景发布厅”,动态发布“场景机会清单”“需求能力清单”“标杆案例清单”,打造一批真实可及、需求明确、产业链延展性强的典型应用场景;把握产业发展前沿需求,发挥湖南在人工智能、智能制造、车路协同、低空经济、北斗规模应用等产业领域的优势,系统构建应用场景承接链条; 搭建“场景需求— 技术供给”双向对接平台,统筹开发系列化场景机会,推动新技术在重点行业率先落地,形成“应用场景驱动— 制造业 集聚— 链条延伸”的良性发展生态。
  3. 健全以商招商承接模式。坚持政府推动、企业承办、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充分用好在外湘商、知名校友、侨胞乡贤等资源,建立重点客商数据库,动态掌握产业背景和投资意向,推动精准对接;健全乡情联络和服务机制,深化“以情引商、以商招商”,引导落地企业、商会和行业协会牵线搭桥,带动上下游企业协同投资,形成链群式承接格局; 发挥驻外机构、商会、协会和贸促机构作用,常态化开展驻外推介与回湘考察;依托“湖南— 粤港澳大湾区经贸合作交流会”等省级重大经贸活动,推动“湘商回归、资本回流、项目回投”。
  4. 推进产业链群承接模式。发挥省领导联系产业链机制作用,对重大项目实行全流程穿透式管理,推动产业链延伸拓展和整体提升;建立产业链全景图、招商线路图、产业链客商库和招商项目库,动态编制和更新重点产业链图谱,开展靶向招商,精准补链 、 延链,推动配套企业“组团式”落地、集 群 化发展;发挥总部企业在资源整合、市场开拓和产业链 发展 的 带动作用,推动 优势 产能、关键环节和创新资源在省内布局;支持链主企业牵头组建产业联盟与跨区域协同数据平台 ; 充分发挥链主企业 引领 作用,强化上下游配套企业和专业服务机构 跨区域 协同联动,促进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打造具有竞争力的产业链供应链生态体系。
  5. 深化科创平台承接模式。围绕先进制造、智能制造、新材料等重点方向,加强 岳麓山实验室、岳麓山工业创新中心等与长三角 G60 科创走廊 协同 合作;跨区域共建共性技术研发中心、中试验证平台和开放数据库等,设立一批异地孵化中心和成果转化窗口,引导科技成果跨区域转移转化,实现“孵化在外、转化在湘”;依托潇湘科技要素大市场,打造“互联网+ 技术转移”平台,常态化开展成果对接和项目路演 ; 深化校企合作“双进双转”,促进“大校、大院、大企业”协同创新,共建研发中心和高水平研究院,构建“孵化— 中试— 产业化”全链条承接体系,推动创新成果就地转化和产业化落地。
  6. 完善双向飞地承接模式。以园区为主载体、龙头企业为牵引,吸引企业在湘设立区域总部、研发中心和结算中心,推广“总部+ 基地”“研发+ 制造”跨区协作;推动省内外园区结对共建“飞地园区”,支持发达地区产业园来湘设立分园,实现资源 及 利益 共享 和上下游产业链跨区域协同 ;鼓励省内园区在沿海等发达地区设立“园中园”、共建研发基地、设立财务中心,探索“产业飞地”“科创飞地”“人才飞地”等反向 飞地 模式,借助沿海科技、人才、金融、信息等资源优势,为湖南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四) 健全 制造 业承接新机制

通过金融财政联动、产业发展协作、区域利益共享、综合服务响应等机制,健全服务体系,优化承接环境,提振主体信心,激发发展活力。

  1. 强化 金融财政联动 机制。完善制造业融资“白名单”制度和“一链一策一批”融资促进行动,引导金芙蓉基金加大对制造业转移和配套企业培育的支持力度,采取“政府引导+ 市场化运作”模式,通过股权投资等方式引导优质制造企业落地,提升资金引导效能;推动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商业银行加大产业转移信贷投放力度,创新支持产业转移的金融产品,推动产业链融资、订单融资、贸易融资、无形资产质押融资等业务发展;加大“潇湘财银贷”等 对 承接 企业支持力度,健全“政府+ 银行+ 担保”多方联动风险补偿机制,降低企业融资风险。
  2. 完善 制造业 发展协作 机制。发挥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机制作用,协同推进 重大项目对接、协商、落地,强化 战略联动 与 融合发展,实施新一轮省内对口帮扶 ;建设省内技术共建共享共用平台,推动科研设施、实验资源和中试资源开放共享,推广“核心研发+ 周边转化”模式,促进区域间“链式”协同发展;支持有基础的园区共建“飞地园区”“园中园”,促进产业链上下游错位互补和空间耦合发展。建立央企常态化对接机制,引进一批战略性 、 引领性 的 重大项目,争取国家重大产业布局。
  3. 健全区域利益共享机制。根据不同类型“飞地园区”特点,积极探索利益分享新方式、新机制;探索建立“财力分享+ 指标共享+ 考核共认”的新型利益联动机制,鼓励通过以资产入股、股权置换、资源互投等方式建立“先共建、后分成”机制; 鼓励先行先试,探索建立项目利益分配协调机制,逐步形成制度化、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并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应用。
  4. 优化 综合服务响应 机制。对接国家产业转移信息服务平台,及时 更新全省 承接 制造业有序转移动态信息,拓展承接渠道与合作资源。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指导 项目承接地开展 常态化信息跟踪和重大项目全流程管理,探索实施 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系统 提升 项目 落地 投产率。支持 市州常 态化 参与各类产业转移对接活动,加强 转出地与转入地交流,协调 土地、厂房、人才、政策等要素,以高效政务服务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动 制造业 承接由政策依赖向能力 驱动 转变。

三、 保障措施

统筹 制造业 承接的 区域 布局、组织协调、要素保障与营商环境优化,构建科学高效、协同联动的政策支撑体系,形成覆盖 制造业 承接的全周期、全链条综合保障,为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提供坚强支撑。

  1. 强化统筹谋划。坚持全省“一盘棋”布局,统筹考虑区域功能定位、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聚焦 建设 现代化产业体系,科学识别重点承接方向,先行先试打造一批省级承接制造业有序转移示范园区,有序承接国内外先进制造业转移和省内 制造业 梯度转移。发布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主特产业指导目录,指导市州围绕园区主特产业精准招商,促进全省园区发挥优势错位发展、差异化发展。
  2. 强化组织协调。明确各级政府承接产业转移的主体责任,建立“省级统筹— 市州落实— 部门协同”的纵横联动机制;在省人民政府统筹领导下,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等部门牵头,共同把握全省 制造业 转移 承接 的方向、节奏和重点区域布局;对 承接 投资规模 50 亿元以上的 制造业重大 项目实行省级统筹协调,10 亿元以上 制造业重点 项目实行市级统筹协调,分类分级有序推进;各市州按照省级部署,建立健全 制造业 转移项目调度机制,确保承接工作推进有力、高效落实;支持重点园区推行“管委会+ 市场化公司”双轮驱动体制,赋予更大招商自主权、投融资权限及土地自主调配权,增强园区灵活性与服务能级。
  3. 强化要素供给。聚焦企业“转得进、留得住、发展好”,着力强化土地、物流、人力、数据和能源等关键要素保障,确保项目高效 落地;完善多式联运枢纽体系,打通“公铁水空”联运瓶颈,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强化“引资引智”与“招商招才”的协同联动,建立需求共享清单和紧缺职业目录,组建跨地市人才联盟,打造人才集聚地和项目孵化器,支持链主企业引进专项人才和科研团队;优化数据中心总体布局,加快建设全省时空信息大数据底座,打造区域性算力枢纽和智能算力服务体系,提升数据要素配置效率和 制造业 数字化发展水平;完善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健全能源保障机制,优化用能方式,降低用能成本。
  4. 优化营商环境。加快企业注册、项目审批、环评办理、设备通关等流程便利化,推动与重点转出地电子证照互认 ;全面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推进社会体系信用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强化 制造业 转移项目履约落地服务保障;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建立跨区域项目联合审批平台,推动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高效办成,实现迁移登记“一地申办、一次办结”;常态长效推进“走找想促”“送解优”行动,定期发布惠企政策,推行惠企政策“精准推送”“免申即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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